关于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老师们:
根据戴市长在《关于在塘津高速公路天津段三起交通死亡事故调查分析及整顿措施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冬季交通特点,学校决定从即日起按照和平区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检查活动。
从05年1月—05年10月全国交通事故37万9千2百多起,死亡8万3百39人,我市死亡759人,和平区事故5755起,死亡4人,事故频发的形势不容乐观。
学校决定在落实交通安全大检查具体措施和要求如下:
1、做好持证教职员工和在校注册机动车辆的年度总检、审验工作。
2、细化在校注册持证教职员工和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并签订责任书。
3、校园内限速5公里,对不按规定停车并经提示不能改正的将撤消该车入校通行证。
4、规范停车的管理力度,凡被交管局交警记录违章处罚,并将罚单通知汇转到我校一年内超过二次处罚的,学校将取消该车在我校的挂靠关系,撤消该车入校通行证,取消入校停车资格。
5、凡在学校挂靠的私人车辆出现的任何交通事故为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由行为人承担一切后果。
7、05年12月至06年1月展开一次在校机动车安全自查,为区检查组到校检查做准备。对发现存在隐患车辆发出通知并要求及时整改维修,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为创造良好校园交通安全环境而努力。
交通安全事关国计民生,牵连千家万户,全体持有机动车驾证的同志决不能忽视,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时刻把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放在心中。
天津一中
200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