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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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保障 利国利民 关乎国运 惠及子孙 ||

下岗危及我国社会稳定


   据报道: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萧振邦近期在政协会议上表示,1999年工人群体请愿事件上升百分之九点二,并且境内外势力插手破坏工人稳定的活动猖獗,更扬言成立第二工会,煽动下岗工人与政府斗争。
    
根据引发原因,工人请愿大致分七类:
    
工人基本生活失去保障或拖欠工资;
    
工人下岗:占总数的百分之九点八;
    
企业改制:占总数的百分之十四,主要是部分企业改制不按国家政策办理、不与职工商讨、不提交职代会审议致职工利益受损、强迫职工入股、把入股作为上岗条件、改制后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到期不归还职工集资款等;
    
企业经营者自身的问题:占总数百分之三点八,一些企业经营不善,以权谋私,甚至腐败堕落,挥霍和侵吞工人的血汗钱,激起职工怨愤;
    
企业间经济纠纷和企业与外部利益矛盾:占总数百分之四点九;
    
劳动合同纠纷:占总数百分之三点五;
    
其它原因:占百分之七点六,这包括三资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集资款不能归还、房 改问题、农工纠纷、拆迁占地等引发工人请愿事件。
    
另据《犯罪与改造研究》杂志中刘中伏、张清鸿对江苏苏北地区发生的一百九十七起待岗职工犯罪的调查分析表明,下岗职工作为一种特殊犯罪群体,必须引起社会高度注意。同时,作者在文章中总结了待岗职工犯罪的五大特点:
    
一、犯罪类型主要侧重于谋财型犯罪,在一百九十七起犯罪案件中,盗窃六十起,抢劫二十四起,诈骗十二起,敲诈勒索九起,贩毒五起,强买强卖的流氓犯罪二十六起,强迫、容留、组织、协助他人卖淫九起,共计一百四十五起,占整个待岗职工犯罪比率的百分之七十点二。这种恶意谋利型犯罪显然与下岗后失去经济来源有直接关系。
    
二、下岗后一至两年内是犯罪高峰期,这一点在收入微薄的特困企业职工中尤其突出。
    
三、犯罪主体以男性青工为主。在此次分析中,三十五岁以下青工犯罪人数一百六十二人,占整个待岗职工犯罪人数的百分之八十点七,其中绝大多数是男性。
    
四、下岗前无一技之长,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从文化程度讲,下岗工人的文化程度比农民要高,但仍然无法适应社会要求。
    
五、参与团伙作案比重高。由于以往工作上的协作性与业务上的关联性,下岗工人比农民更容易形成作案团伙。在这一百九十七起案件中,有四分之一以上的人介入团伙犯罪,并有十多名为首犯。
    
“下岗”职工收入骤减、又没有足够的能力从事其它工作,如果此时再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他们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您是否觉得走上犯罪的道路似乎带上了一点“逼上梁山”的味道?
  20010418 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

 

 

 

 

制作:天津市第一中学  盛雨标 ||  联系方式:syb-whz@sinohome.com /sybwhz@sina.com || 修改时间:200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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