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不宜实行“高福利”国家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人均GDP只有800美元,不具备实行高福利保障的经济实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日前指出,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只能是依国情而定,不能完全照搬“高福利”国家社会保障模式。
据了解,目前,芬兰、丹麦、挪威和瑞典四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以“高税费、高福利”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模式著称于世,这四国的社会保障使社会基本达到了“共同富裕”的目标。
但“高福利”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好,中国现阶段还难以借鉴这一模式。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国家差异很大:北欧四国的共同特点是人口少,国土面积小,人均GDP很高。北欧四国人口分别在400—800万之间,面积分别在30—40万平方公里左右,人均GDP分别在2—3万美元左右。经济发达、收入水平高,具备了实行高福利和共同富裕的条件。而中国国情恰好相反,人口多,国土面积大,人均GDP只有800美元,不具备实行高福利保障的经济实力。
另外,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政策目标不同。北欧四国在经济基本实现工业化基础上,社会政策目标侧重于社会平等。而中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过程中,社会发展政策更侧重于效率,当然在现阶段,政府也在尽可能兼顾社会平等目标。
最后,社会保障制度的成熟程度不同。北欧四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已有几十年历史,相对成熟和稳定。中国目前虽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面临的难点问题很多,历史遗留的包袱很重。因此在体制重建过程中,难以将保障水平定的过高。(国研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