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使用和管理团费的要求

  ㈠基层团委、团支部应当经常教育团员认识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他们自觉地按照规定交纳团费,并教育他们监督团的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团费。一般说来,每位中学团员每月缴纳团费一次,交纳数额由本人自定。团支部一般每月向上级团委交纳一次团费。
  ㈡要建立团费收支帐薄的制度,定期公布团费收支情况,基层团委可以半年公布一次,团支部可以一季度公布一次。
  ㈢基层团组织在留用团费的时候,要自觉执行上级团委关于团费使用的规定。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和团员教育方面的必要开支,如编印学习材料,购买有关图书,订阅团报团刑,举办团员、团干部学习培训等的费用。不得将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团费的开支应注意节约,合理使用,反对浪费。对于收缴、使用团费帐目不清的,应当认真清理;对于挪用、贪污团费的,必须严加追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当给以必要的处分。
  ㈣团费收入、上缴、留用的情况,要定期向团委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公布或报告。对大宗的团费开支,必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不能由少数人决定。团费报销要凭借报销单据,并由经手人签字,不能用白条任意报销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