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中剧社章程

 

    一、活动总则:本剧社是以文学剧本创作和表演创作为主的学校文娱活动的一部分,是以提高同学的文学素养为己任的,以表现同学的学习生活为主要内容的,以创作剧本和展示表演才能见长的,以丰富校园生活为目的的学校的文艺团体。

二、活动范围:本剧社是以高一、高二年级同学为主体的,以天津一中为活动范围的同学们自己的活动团体。

三、活动内容:创作并表演以反映校园生活为主要内容的舞台剧,研读并表演中外戏剧名著的片段,自编自演以实际生活为题材的话剧、小品等等。

四、活动方法:本剧社要遵循学习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以有组织的活动方式,真诚地调动每一位同学的热情。在适当的时间里,安排剧社同学参加诸如创作交流、剧本排练、剧目表演等等文娱创作、学习、演出活动。

五、本章程由颁布之日起实行。

                                 

 

 天津一中文学剧社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