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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天津一中图书馆管理章程

 中心阅览区规章制度

 教师资料室规章制度

 学生自修室规章制度

 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学生图书管理员权利与义务

 学生借阅制度

 教师借阅制度

 

教师资料室规章制度

1.阅览室只限本校教职工学习、备课、查资料用,非本校人员不得进入本室。

2.凡是阅览室的书籍、报纸、期刊是供教师在本室阅览之用,一律不得私自随便携出室外。

3.为了满足教师的教学需要,不得在阅览室吸烟、吃东西或者接待客人、不得大声讲话影响他人。

4.教师阅览室内不得聊天,进入本室后,请把手机和BP机关闭,以免影响教师备课。

5.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6.资料复印,有本室工作人员办理

7.如在阅览室借出图书发生遗失或损坏按轻度程度予以赔偿。

教师资料室规章制度

1.教师资料室的图书不外借,有需要可以从五楼中心借阅区供阅。

2.教师资料室的课本如有需要,经馆长批准后,借期最长为半年,用完须归还,因为该课本是存档使用的,不能丢失。

3.杂志的借阅,分以下几种情况

(1)过刊合订本(非本年的期刊)可以借阅一个月,如有需要,可续借两周后必须归还,在归还后两周内不能再借。

(2)当年期刊(非当月的期刊),可以借阅两周,不可续借,归还后两周内不能再借。

(3)当月期刊,不可以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馆长批准,当天借当天还。

(4)杂志每人最多借三本,务必按要求归还,长期不还者,取消其借书资格,并按逾期罚款处理。